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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案摘要

自1992年Osborne 與Gaebler發表《新政府運動》一書,全球掀起一股政府改革的風潮。各國政府,包括台灣,期望藉由政府改造以提高行政效率、創造政府新機制,並提供人民更便捷與更優質的公共服務。同時,隨著資訊通訊科技技術的發展,我國也推動「電子化政府」,期望運用資訊科技與網路,擴大行政業務之電腦化,以利提昇行政效率與服務民眾。然而伴隨著我國電子化政府的推動,政府資訊組織人力員額配置合理化長久以來尚未健全發展,對於推展「電子化政府」與政府資訊業務將造成侷限。如何在政府組織再造原則下,回應政府資訊組織人力員額配置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是重要的問題。
依此,本研究主要二項研究目的分述如下:
(一)了解我國政府機關資訊單位人力員額配置現況,尋求在政府組織再造原則下,政府機關資訊單位合理人力配置的原則或參考指標。
(二)了解電子化政府領先國家政府機關資訊單位人力員額配置資料,並做初步比較。因此,為達此目的將與韓國延世大學(Yonsei University)合作,取得韓國政府機關資訊單位人力員額配置資料。 

研究方法

(一)次級資料分析:
1. 國內:就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研考會、考試院銓敘部、以及地方政府所調查或統計的政府資訊人力員額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據以了解台灣政府資訊人力配置現況,並作為本研究的基礎資訊。
2. 國外:透過國際合作,取得韓國政府資訊人力員額相關資料,評估韓國政府資訊人力配置的優劣之處,嘗試提出我國政府資訊人力配置改進的建議。
(二)問卷調查:製作問卷,詢問我國25個地方縣市政府資訊人員資訊能力,作為探討政府機關資訊人力配置的實證參考資料。
(三)深度訪談:
1. 國內:訪問中央部會與地方縣市政府各3個資訊單位,合計6資訊單位,詢問:受訪資訊單位人力與預算現況、內外部資訊服務現況與未來規劃、預估資訊人力需求總數與理由、影響政府資訊人力之決定因素、政府機關資訊改造作法(專責資訊單位建立與法制化、資訊組織層級與權責向專責資訊單位集中、逐步推動資訊長制)的意見。
2. 國外:選取韓國中央政府主管電子化政府業務的單位、地方政府資訊單位,以及地方政府資訊執行單位各1個,共3個進行訪問。

研究結果

1.強化政府機關資訊人員科技管理能力:現階段政府機關資訊人員最欠缺科技管理能力,將對資訊業務委外的推動與效能發生影響,並影響資訊人力員額配置。
2.建立政府機關資訊單位完整人力資訊:我國並未建立政府機關資訊單位人力基礎資訊,包括資訊單位總數、定位(正式編制或任務編組或兼辦)、位階(機關內部一級或二級單位)、人員類型分配(銓敘公務員、約聘僱、臨時)、職等分配(1~14、聘用或雇用)、職務分配(分析師、管理師、操作師、設計師等)職能分配(主管、專案管理、資料操作等)、預算總數與分配等基礎資訊。現有政府機關資訊單位人力基礎資訊多由行政院主計處每年調查的「政府機關電腦應用調查報告」獲得。
3.強化資訊安全,調整資訊人力配置委外政策。
4.本研究受訪資訊單位對於現階段資訊組織改造之專責資訊單位建立與法制化、資訊組織層級與權責向專責資訊單位集中,皆抱持肯定態度,也贊同資訊長二級制,甚至對本年度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未列資訊長與行政院專責資訊管理單位感到相當失望。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