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成式 AI 浪潮襲來之際,政府部門應如何既擁抱科技創新,又能守住安全與倫理的底線?數位治理研究中心(Taiwan E-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 TEG)於 114 年 5 月 6 日舉辦的「年度數位治理研析成果發表會」,首場便針對「公部門人工智慧規範架構」(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Governments)展開深度探討。由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楊耿瑜副司長(Keng-Yu Yang,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Department of Digital Government,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moda)主持,並邀請數位治理研究中心曾憲立副主任(Deputy Director Hsien-Lee Tseng)分享最新研究成果,與多位產官學專家共同為台灣的 AI 治理藍圖把脈。
國際視野:從風險控管到影響力評估
曾憲立副主任指出,全球 AI 治理已形成三大陣營:強調人權與法規的歐盟、追求極限發展與低度監管的美英,以及以國家主權為導向的中俄。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在川普政府時期,治理思維從「風險」(Risk)轉向「影響力」(Impact),將 AI 視為一般科技運用進行課責。研究團隊觀察到,台灣目前的 AI 治理正朝向人權保障、數位權利與公部門轉型並重的方向前進。
台灣實踐:公部門 AI 應用的現況與挑戰
研究團隊利用 GPT 協作分析了台灣政府超過 100 個 AI 應用案,發現 AI 已深入消防影像辨識、污水管檢測、甚至自來水查漏等多元場景。然而,公部門在部署 AI 時也面臨經費、法規、人員素養等六大落差。
為了協助機關更有系統地導入 AI,數位治理研究中心提出了「AI 治理八大要素」:
- 覺知(Awareness):察覺 AI 能改善效率與效能。
- 素養(Literacy):提升同仁辨別 AI 幻覺與資訊安全的能力。
- 模型評估:建立內部評估機制。
- 合規使用:確保符合法律與準則。
- 正式部署:導入實際應用。
- 教育訓練:持續強化同仁操作能力。
- 成效評估:追蹤 AI 帶來的實質影響。
- 持續迭代:根據反饋進行 PDCA 循環修正。
專家建議:給 AI 一點「溫度」與「法治」
與談專家們從不同角度為此架構提供了寶貴建議:
1. 溫度與分類:
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處饒志堅處長(Chih-Chien Jau, Director,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建議,治理架構應更具「溫度」,用易懂的方式分類(如資料收集、分析、應用、提供),並分享了內政部盤點的 90 項 AI 應用經驗。
2. 技術與教育:
國立政治大學資訊學院劉吉軒院長(Jyi-Shane Liu, Professor & Dean, College of Informatics,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將 AI 比喻為「新時代的曼哈頓計劃」,強調 AI 對文明的影響是壓倒性的,應透過「AI+X」的學分學程,系統化培育具備 AI 素養的人才。
3. 法律與防線:
理律法律事務所曾更瑩律師(Ken-Ying Tseng, Partner, Lee and Li, Attorneys-at-Law)則從法律觀點提醒,保密性(Confidentiality)是首要任務,特別是在使用生成式 AI 時,應嚴禁輸入機密資料,並關注國家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
未來展望:主權 AI 與公共價值
面對未來,曾憲立副主任強調「主權 AI(Sovereign AI)」的重要性,包含繁體中文語料庫的建立,以及避免供應商綁架(Vendor lock-in)。數位發展部也正積極研擬《人工智慧基本法》及推動 AI 評測中心,期許在創新推動與可信任性之間取得平衡。
這場發表會不僅展示了豐碩的研析成果,更傳達了一個核心訊息:AI 不僅是技術的突破,更是翻轉公共治理模式的契機。 讓公務同仁從重複性勞動中釋放,投入更有價值的決策與創新,才是 AI 治理的最終價值。